第七十一章 皮了一下求不打

()三只白胖的猪,整个身子匍匐在地,沐浴圣光,不敢抬头。

即便在心中无数次亵渎的女神就在面前,什么都没穿,他们却提不起一丝勇气抬起头,将那卷美画在心中,印在眼里。

因为他们知道,抬头一时爽,整猪火葬场。

而且,就算抬起头,他们的眼睛也只能看到金黄的一片。

他们的菲儿大人,就是圣光啊。

传说中,圣光是一个让人向往追求的崇高之光。

圣光能够治愈身体的伤口,也能抚平心底的创伤。

直到有一天,圣光不再那么纯粹,使用圣光的人不再以治愈世人为使命后。

圣光的意义就变了。

武器之所以是武器,是要看拿着武器的人是怎么使用的。

一把斩邪天剑放在孩童手里,最多是一把锋利的小刀。

一根普通的树枝被老练的剑客握在手中,其威力不亚于大伊万。

正所谓,人生最美大伊万,千古剑气万世存。

圣光被误用了。

他不再治愈人们,不再给人们带来幸福。

不知从何起,圣光就成了一个贬义词,颇受世人唾弃。

当你兴致勃勃等待那如丝般顺滑的衣襟离开它的主人,当你准备就绪前往贤者模式时,圣光便会出现。

挡住了风景,遮住了眼。

打破了幻想,毁了爱情。

当然,圣光能做到的,暗牧也能做到。

曾经相对立的两股力量,却渐渐走到了同一条道路。

这是世界万物都有同一个终点,还是说,无论是人还是力量,最终都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东西呢?

这些,都无从考究。

至少如果要去细细分析的话,呜喵王还是另外开一本书,用百万篇幅来为你细细讲述好了。

华闻、华坞和华小明都明白,神都是可远观不可亵玩。

即便是肮脏的眼神,都不能让神的身体沾染污秽。

他们不敢抬头,而被他们称作是菲儿大人,他们心中的神。

全身上下都被圣光团团包围。

即便是菲儿曾经最为讨厌的圣光,此时也如被驯服家养的小鸡仔,乖乖地挂在她的身上,为她挡住那些肮脏的目光。

菲儿喜欢这样的感觉,讨厌着暗牧附身。

因为,她不喜欢黑色。

如若不是因为圣光被开发出新的用法,或许她,永远不会让世人看见她的容貌。

她不爱穿衣服,薄薄的布会阻碍她与大自然之间的亲密交流。

她喜欢一丝不挂,让所有的肌肤都暴露空气中,亲近着她最爱的自然。

当圣光有了新的用法后,菲儿重现人世,她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海尔莫斯交给三只小猪,养大他,养肥他。

她是菲儿,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是三只小猪心中的神,因为她掌管着广袤的土地。

她是神,又不是神。

只因,神是由世人定义的。

轻轻抚摸着长大了的海默斯特,菲儿对海默斯特的成长十分满意。

这让她收下三只肥猪的决策并没有出错。

不过,还差了一点,还有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