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故事的来源……
当然都是孟昔昭编的啦。
他口述,金珠抄写,自从孟昔昭知道金珠一年工资那么高,他干什么都第一个想到金珠,颇有一种非要把那五千两银子赚回来的意思。
这就苦了金珠了,平时要盯着庄子,好不容易得了空闲,刚回参政府,都没问候一下自己的小姐妹,就被孟昔昭拉过去抄书。
文字狱是大清的专属,但也不代表别的朝代就没有以文字定罪的时候了,就为了防着以后被人拿过来做文章,所以每个故事,孟昔昭其实都写的比较隐晦。
除了第一个,女主人公是杀掉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剩下的,都跟夫妻没有关系。
第二个故事杀掉的是哥哥,第三个故事杀掉的是老鸨,第四个故事则更隐晦了,仍然是女子当故事的主角,但她从头到尾都没杀人,而是起了一个侦探的作用,去调查一桩陈年旧案。
一对夫妻离奇离世,十来年都找不到线索,女主人公经过一番调查,发现事情跟他们当年雇佣的丫鬟有关,他们折磨这个丫鬟,逼她干所有的活,不给饭吃,让她只能吃院子里的杂草,有一日男主人醉酒,不慎掉进了井里,女主人吓一跳,连忙推搡丫鬟去救人,丫鬟脚步慢了一些,被女主人扯过头发狠打,丫鬟痛得反手一推,女主人踩在丫鬟刚刚拔下来的杂草上,杂草中有露水,减少了摩擦力,女主人一下子就跌倒了,而且就这么巧,跌在院中的斧头上,当场毙命。
丫鬟吓坏了,再看男主人也已经淹死了,惊慌之下,感觉这是个机会,于是跑去报官,说自己出去干活,一回来,家里就变成这样了。
古代可没有推理小说,楚国公主看的呼吸都屏住了,尤其是看到丫鬟打扫井边的脚印,然后又模仿着女主人,凌乱的走了几步的时候,她不禁疑惑,真的是巧合吗?真的不是这个丫鬟干的吗?
然而死无对证,丫鬟流着眼泪把当年的事情说出来,很快,就把女主人公打动了,她说,既然是意外,那她以后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以后,丫鬟还是可以清清白白的做人。
楚国公主看着最后的这句,清清白白的做人,看了好长时间。
*
第一个故事简单粗暴,是切入点,让楚国公主一下子就注意到,杀人,是破局的关键。
第二个故事继续加深这种印象,每个主人公都是被欺压的形象,让她渐渐的能和自身联系到一起。
而真正的关键,其实就是这第四个故事。
杀人,说的轻巧,但真的要去实施的话,除非对方穷凶极恶,不然谁听了以后不把自己的脑袋摇成拨浪鼓?
好死不如赖活着,上到皇帝、下到平民,所有人都把这句话奉成真理,杀人是为了不被欺压,可杀了人就要偿命,结局依然令人绝望。
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这世上发生了奇迹,发生了怎么都不可能发生的巧合,比如,她还没到匈奴,单于突然死了,那她就不用再嫁人了。
这想法一冒出来,
这么形容一个男人的笑容是不是不太对。
但还不等他继续想下去,崔冶已经开口:“无妨,二郎不必为我担心,我已经习惯了。”
孟昔昭:“……”
那更要担心好不好?!
他现在都有点怀疑,书里的崔冶不是假死,而是真死在那口棺材里了!
这怎么可以!
他付出了这么多,连人带感情的一股脑堆上去,这一片赤诚之心日月昭昭啊!再换个人,先不说他能不能信任对方,就是自己的精力,也已然跟不上了。
所以,崔冶必须活着,必须长命百岁,不然的话,他前期的投资、冒着被爹娘揍的风险,不全都白白浪费了?
崔冶要是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估计能当场汪一声的哭出来。
……
孟昔昭有心让滕康宁过来,给崔冶把把脉,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他不能这么做。
中毒这个事,只能让崔冶自己点破,不能他主动去发现,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别看崔冶现在对他挺好,万一被孟昔昭发现了他最大的秘密,他一个想不开,决定杀人灭口了怎么办?
所以,还是徐徐图之,徐徐图之。
……
但也不能太徐了,孟昔昭可以准备好用二十年的时间改良武器,用一辈子的时间去选种育种,可解毒这种事,他觉得,一年就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
连发现自己有花痴病后遗症的时候,孟昔昭都能做出来直接去青楼验证到底怎么回事的行为,对于崔冶这种完全一抹黑、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有一天就毒发身亡的状态,孟昔昭更是想要掌握所有的资料。
憋着一口气,在崔冶这里,孟昔昭什么都没说,出大帐的时候,是郁浮岚送他,而郁浮岚把他送出帐外,就准备回去了,谁知道孟昔昭一个反手,抓着他肩膀上的布料,把他往旁边拽去。
好在现在天已经黑了,没什么人看到。
走到一个没灯笼照的地方,在乌漆嘛黑的空间里,孟昔昭和郁浮岚大眼瞪小眼。
此刻,我们都是非洲人。
……
孟昔昭问:“郁都头,殿下的旧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何每次都犯的这么精准?”
永远固定在初一这一天,这毒是有人操控还是前世是最有强迫症的大姨妈啊,来的也太准时了吧。
郁浮岚:“……”
他有些惊讶:“你问我?”
孟昔昭:“……不问你,我还能问谁?”
郁浮岚脱口而出:“问殿下啊!”
孟昔昭顿时有种自己看错眼了,郁浮岚的智商可能跟三皇子差不多的感觉。
……
“正是因为不能问殿下,我才来问你,要是能去问,我还在你这里费什么时间?”
郁浮岚看着比孟昔昭更为莫名其妙:“为何不能问殿下,殿下对孟少卿向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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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昔昭:“……”
你快别提你过去的光荣事迹了,要不是看在你还有用的份上,我早把你送大理寺去,给焦大人增加业绩了。
孟昔昭可不是开玩笑的,他是真有这个心思,贡献滕康宁一人,多少陈年旧案至此见到了曙光啊。
……但,说到底,滕康宁只是个技术人员,就跟某些科学家一样,他只提供技术,又不会亲手害人,而且滕康宁至今也没真的卖过能毒死人的药,他卖过最毒的,就是给三皇子的致哑药。
可见孟昔昭和孟昔昂到底有多倒霉……
总的来说,这人是个劳改犯,可以立功赎罪。
但劳改犯并没有这种自觉,还总以为自己是孟昔昭的座上宾。
孟昔昭朝他一瞪眼,啪的拍桌子,差点把茶杯震到地上去:“害人性命还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本官警告你,以后这种话,不许再说!”
滕康宁:“……你把我叫来,不就是让我害人性命的,这时候又说这话了。”
孟昔昭一噎:“谁让你害人性命了?”
滕康宁不服气的看他一眼,转过脑袋,小声嘀咕:“想让人断子绝孙,这比要人命还缺德。”
孟昔昭:“…………”
敢情你也知道缺德二字怎么写啊。
孟昔昭沉默着纠结了一番,太子那边的事他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算了,延后,等他想清楚了,再看要不要让滕康宁出个力。
把这件事暂时的搁置,他也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也好,既然说到这个了,那你研究出来没有?”
滕康宁更不高兴了:“你以为制药跟做饭一样简单?这是要一次次试的!”
孟昔昭:“那你就试啊,你现在都跟太医一个地位了,都有单独的马车,那些草药别人也看不懂,你随便试。”
滕康宁瞪起眼:“我一个人坐在马车里,拿谁试,你给的那几窝兔子,胆子比老鼠都小,跟着舟车劳顿的,都死了一大半了。”
说到这个,孟昔昭也无奈:“那也没办法,能带的活物只有兔子,不然这样,明日我让詹不休带人出去,给你找几窝老鼠回来。”
滕康宁:“……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孟昔昭古怪的看他一眼:“我跟你开这种玩笑做什么,放心,不找那种脏兮兮的,找几窝田鼠,行了,效果其实都是一样的,除了极为特殊的几类,哺乳动物的构造其实都差不多,耐毒性也差不多。”
滕康宁一脸疑惑:“何为哺乳动物?”
孟昔昭:“……”
“这你就别管了,总之,好好研究你的绝子药。”
从孟昔昭的帐篷出来,滕康宁下意识的往后看了一眼,想吐槽一句
”
“17”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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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明白他误会了:“我不是说匈奴不好的意思,我是说,都尉以后跟着左贤王,左贤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那都尉对左贤王如此忠心,肯定也会跟着吃苦,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神有点冷:“鸿胪寺少卿,你今天说的话,就不算僭越了吗?”
孟昔昭放下酒杯,笑了笑:“再僭越也要说,我是真心的想让都尉好。”
金都尉冷哼:“你是真心的想让你自己好!”
孟昔昭正色起来,纠正道:“这你就错了,我对我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知道你在大齐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我的事,我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被下了批命,我这一生,活不长久。”
金都尉一愣。
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
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
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
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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