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那么大的声望。”康斯坦丁苦笑着又敬了老元帅一杯“而且我才三十出头,在很多人眼里,只是个能打任性的毛小子吧。”
维兰甩了甩手腕,看起来等待时间对于老年人来说确实不短。他的口吻依旧平淡:“也许吧……我的孩子,你要想明白了,单纯做康斯坦丁战神很简单,没有争议,也很辉煌,但你做不了什么。”
康斯坦丁张了张嘴,想辩解些什么,却被老人堵住了话头:“这些都不急……我现在想问问你,有打算结婚吗?”
这句话更让康斯坦丁无法回答了,而且额头源源不断冒起冷汗来。因为他突然想到,当时老元帅总对自己说的那话:“我要是有个女儿,养大了嫁给你,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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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请您停下来,上马车歇息一下吧。”罗斯已经忘记了,自己是第多少次在恳求珀薇,这个来自山林的女绿林弓箭手一直没有说一句话“哪怕几分钟也可以,哪怕喝口水也好,活着的人不该这么折磨自己。”
珀薇干裂的嘴唇抽搐了几下,抬起头看了看焦急的玫瑰骑士团团长,那双眼睛里除了麻木还有几分警惕。
她没有说话。继续背着已经冰冷了的杰里斯,慢慢行走在队伍里。
精疲力尽的辎重兵和玫瑰骑士团步兵,都纷纷给她让出小片空间。珀薇的绿林弓箭手同伴护卫在她的左右,随时准备扶起来栽倒在地的女人。
她已经筋疲力尽,杰里斯沉重的身躯压在她的肩膀上。已经不止一个士兵请求她休息一下,或者把这沉重的负担放在自己后背上。
珀薇从来不会回答,但当任何人靠近她丈夫的尸体时,她会像一条疯狗一样发起攻击,就像杰里斯·凯文还活着那样保护他。
“何苦呢?傻女人。”莱森看着这个伤心欲绝的女人,叹了口气,无奈地摇摇头“日子还得过,难道还能挂在身上一辈子不成?”
西蒙斯看着这个背着自己整个世界的寡妇,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古剑,端起来给莱森看:
“这把老伙计,跟随我的家族几十年了,我的祖父就曾经用它砍下过,十几个库吉特马匪的脑袋。到现在……依旧锋利无比,昨晚你也看到了,我用它切牛肉过,就像新剑一样。”
军士长不知道西蒙斯在说什么,但他还是耐心地听了下去,毕竟西蒙斯从来不扯没用的淡。
“但就是这么一个老伙计……十多年啊,就能挂在墙壁上,拿着摸摸都不行。我的婆娘,天天瞎操心,担心我佩在腰间,会不小心弄伤自己。怎么解释都不听,那时候她才认识我不久,遇到这种事就哭,一哭我就没辙,只能乖乖交上去。当年觉得真是特娘的闹心,感觉日子没法过了,连剑都摸不着,男人还当什么男人。”
莱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了拍西蒙斯的肩膀:“还好我没有媳妇,否则也得给缴了械。”
西蒙斯摇了摇头:“我有一次问她,如果来坏人了,剑在墙上,来不及拔出来,这该怎么办?她想了一晚上,最后大半夜起来把我摇醒了,告诉我,她会保护我的。”
“保护你?”莱森看了看西蒙斯依旧健硕的双臂肌肉“啧啧,可不了得。”
“我从来没有磨过我的剑,因为我的剑从来没有生锈过。”西蒙斯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我以为这把剑很特殊,事实上……她每三天都会为我收拾一遍。她明明那么怕武器,连菜刀都用不好,却擦得那么认真,生怕我知道,总是暗地里做,还向铁匠询问怎么保养……一磨就是这些年。”
莱森说不出话来,西蒙斯的嗓音也有些哽咽,他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提过自己那破碎的家庭,现在记忆翻涌上来,他发现自己不是不愿提起,而是根本不敢。那种钻心的痛苦梦里梦外都回荡着,怎么也忘不了。
“我们以为打仗是光荣的,在战争游戏里轻贱自己的生命。总觉得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是男人该做的。”西蒙斯看着珀薇坚强的背影,总感觉眼角有什么东西又热又湿,痒的难受“却不知道女人只希望我们好好活着,给她个不太差的家,当个不太糟糕的丈夫和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