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画卷(上)

诺德征服 零一月 1251 字 2024-05-20

摩根没有说话,他裹紧了罩衣,高大的身形让那把重型手半剑显得非常合身。从正面看去,一道贯穿过右眼皮连带眉宇的伤疤,没有伤到眼睛简直堪称奇迹。

鬼知道这个三十五岁的骑士,究竟是经历过怎么样的腥风血雨,才从一个贵族商人之子爬到圣鹰佩剑骑士,这仅次于首席骑士的席位,在每次召开骑士团大会时,他都可以发言并行使投票权。

对于德瑞赫姆的骑士而言,最主要的敌人莫过于雪原的维吉亚与草原的库吉特,先不论双方的威胁性与扩张欲,单纯从战术角度来讲,维吉亚的紫檀弓和库吉特的复合弓一样危险。

与维吉亚对阵的时候,就要像铁脑壳一般冒着数不清的箭雨顶到对方阵前。

与库吉特对阵的时候,就要与那些能一边在马上撒尿、一边弯弓射箭的弓骑兵玩捉迷藏游戏。

于是,东部的斯瓦迪亚骑士都尽可能地使用重甲与加厚的骑士扇形盾,把自己弄成介于一大块钢木皮三重混合制品的存在,弓箭可以命中却很难击穿。

现在摩根与索伦斯身上都是锁子甲罩衫,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说算是轻便的步战装备了。

“你的扈从呢?跑去提哈建功立业那个。”走着走着,索伦斯想起来了什么,笑着问道“那个勇敢的小伙子,偷了你的战马、骑枪和那把跟了你十年的单手剑,啊哈哈!真是勇敢到傻,傻的可爱。”

身材健硕的摩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似乎在掩饰某种难以启齿的情绪:

“在北方战死了很早就死了。一个商人给我带的口信,他被诺德人的长矛戳穿了肚皮,临死前一直在说抱歉大人我想应该找个新的扈从了。”

扛着双手大剑的骑士叹了口气,看着不远处人才济济的骑士工会,外面总是围满了插标自卖、毛遂自荐的年轻人,希望能成为某个英雄骑士的扈从,就此踏上光荣之路。

他们中的大多数终究会慢慢放弃,流落为仆从骑兵或是步兵,成为更类似佣兵而非骑士的存在,事实就是这么残忍,不是所有人都是金子,大多数都是石头,被当做武器扔出去的消耗品罢也。

相当多的人成为了弩手、枪兵而非剑士,因为在对抗游牧民族与善射王国时,远程的压制与抵挡对方骑兵、骑士,往往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