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还是要通过柯姬,如果王涛生前的公司不配合,甚至还得法院出具调查令。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在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受案以后,因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其它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调查证据的需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可以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没想到王涛的原公司领导倒是很有人情味,很快同意了配合鉴定的请求。
鉴定人员提取了王涛的劳动合同原件、签署的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等资料,作为笔迹鉴定的对比检材。
对比检材是收集够了。
现在,只能等鉴定结果了。
林自遥估摸着十一个“王涛”签名的鉴定做下来,至少得三个月。
事实证明,她估计的还是很准的。
三个半月后,十一个鉴定结论出炉了,其中八个确认是王涛的签名,另外三个被认定不是王涛的本人签名。
其中两个人的确是浑水摸鱼,见王涛去世,死无对证,就伪造了王涛的签名,用以前和王涛之间的资金往来当做借款往来,没想到却被鉴定出来。
陆一鸣客气地问两人是否要申请重新鉴定,两人心中有愧,自然就不想再折腾,随意找了个借口,就把案件给撤了。
陆一鸣见两人神色便知两人有猫腻,也不深究,马上给两人递了个“梯子”,说道:“撤诉也是对的,诉讼确实折腾人,您二位也不是缺钱的人,犯不着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
两人很受用,对陆一鸣投去了赞许的眼光。
就算撤诉了,只要上了法庭,按照合同约定,陆一鸣也能收到百分之八十的诉讼费,何不做一个好人。
另外一个被确定不是王涛本人签名的债权人陈凡则不甘心,他借过30万给王涛,但是王涛已经分期还清了债务,原先的借款合同,在王涛还清最后一笔债务之后当人也当面销毁了。陈凡不过是看着王涛死了,想来个死无对证,拿了原先王涛的签名,找了个擅长模仿他人字迹的人又写了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