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彻底完蛋了,路遥又不是个盲人,路远回来之前他这个“保姆”绝对扛不住,就只能先带着狗子亡命涯去了。
明明就是金毛,养成个兄贵版斗牛犬可还行?
当然,外表虽没变,油条的内在已经不是那个软趴趴像坨布丁一样的奶狗了。现在虽然摸起来还是肉乎乎的,可发起飙来,就算是一头成年草原狼或是獒犬,都未必比得上他现在的力气。
要不是路远改造的不仅是力量还包括智力上的提升,再加上有他这个全职保姆看着,路某饶老家早就被拆了。
谁只有二哈擅长拆家?金毛冲动起来毫不逊色好不好!
只不过这货长得太过无辜,并不像某哈那样欠揍,所以名声才稍稍好一些而已。
油条是个深藏不露的狗子,这让所有轻视他的、包括那个敢于向他伸脚的倒霉蛋始料不及。
于是,有人就很不幸的吃了个大亏。
…………
拜伦一脚踢出去,就意识到有些不对,这一下浑不着力,分明就是被闪了开去。
可等他反应过来就要“变毡的时候,一道金色的影子已经攀上了他的裤管,借着这一踢的力道蹿了上来。
“啊——”
一声惊叫传来,却是路遥这边也反应过来。
丫头也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公然行凶伤狗”,手上的罐子一下掏了出来,对准那家伙就要喷。
结果还没等动手,就发现自家狗子好像并没有被踢到,反而是那行凶的家伙的衬衫被撕开一条大口子,一撮胸毛就那么探出头来,凄惨的随风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