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我们有年终分红啊,桥了桥路了路,两种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不能混为一谈对不对?
众人一听都纷纷点头说有道理啊!怎么忘记这个茬了?
分红归分红,那是我们作为股东应得的投资收入,可我们这些人也在干活对不对?有干老总的,有当总工的,还有当船长大副的,还有当海员的,对了还有——有的还担任了类似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比如总督副总督什么的,这都应该给工资吧?
有人说其实是给了的,不都归在年终分红里面了吗?
不过立刻有人反驳说,谁知道过去考虑到这个因素没有?
结果余何为老实承认——没有,只给各大公司和海外的伙伴们发了些行动补贴,而且是大锅饭性质,肉烂在锅里,大家一起用,显然这不是薪水。
众人听了立刻回应说,那就确实应该剥离出来哦……
于是夏小鸥发言说,这样的话,我们讨论一个工资标准吧,这样联邦财政部给担任公职的伙伴们发工资也有了一个标准。
更为重要的是,这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个人劳动收入与股东收益、国家行政职务与公司职位也应该在报酬上剥离出来,而且越早厘清越好,不然到了最后,家大业大了,这个补偿怎么算?
大伙听了后也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更感觉非常有道理,于是在当天晚上就发电报给三船三地,通知召开全体大会,老规矩,三船三地的人分会场讨论,然后电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