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陛下,请留步(11)

手里油纸袋里的臭豆腐掉在地上,洒了出来。

楚月夕呆呆的看着地上的臭豆腐,孩童见自己闯了祸,也不敢多留,像泥鳅一样钻进了人潮里。

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

楚月夕心里哀嚎道,她吃东西有个习惯,总是喜欢把最爱吃最好的吃食留到最后吃。这臭豆腐是她忍住没吃完的,打算夹带回府里好好品尝的。

其实地上好像也不是很脏,捡起来应该还可以吃吧;不行,作为一个公主,你捡地上的吃食,说出去就是丢脸。

楚月夕一动不动的看着地上的臭豆腐。

就在她为自己的臭豆腐哀悼的时候,一个男子拿着一只兔子灯走到她的面前,“天黑,姑娘还是拿着灯走比较好。”

说着将手里的兔子灯递到了楚月夕的面前。

兔子灯形态憨态可掬,十分的可爱,耳朵的部分还涂了一些妃色,看着样子应当是只白兔。眼神顺着这兔子灯往上移动,看到了一只节骨分明的手,这手线条流利,看起来真是让楚月夕想抓在手中好好把玩。

这想法只在一息之间,楚月夕继续打量着这男子,他穿着一身白衣,面上戴着一个狐狸面具,腰间挂着一个月白色香囊。

楚月夕接过兔子灯,“五皇子好雅兴啊。今日才回京都,也不好好休息,这么快便到处游玩。”

是的楚月夕认出了季凌桦,仅仅只凭这一双美手便认出了他。

她自然是认出了刚才在桥上英雄救美的他。

“我与皇姐从未见过,不知皇姐是如此认出我来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与疑惑。他这话问的很有深度。

季凌桦十三岁便离宫到了边塞,在这之前的两年他与楚月夕同在皇宫之中生活却从未得见。

原因无他,楚月夕缠绵病榻从未轻易示人;季凌桦虽无病无灾,却不太爱出来走动,为的就是不招人眼,不结交人,也不惹人恨。

这的确可以算作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