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绸缎裙,是前短后长的蓬松设计,腰部往上到肩骨,采用的是拉绳的设计,可以大大的将一个人的好身材全部都勾勒出来,然后露出一双漂亮的蝴蝶骨,肩带处,又是系带长长的垂落在身后,走起来的时候,破有种仙女的风范。
红色,极其的衬托一个人的肤色,相反的,若是肤色不够白皙,这衣服的完美也会大打折扣,形成一种人配不上这件衣服的既视感。
可偏偏,这大红色的裙子穿在笙歌的身上,便成了衣配美人的既视感。
常心捏了捏手掌,再看到笙歌穿着那条裙子走出来的一瞬间,她就好像是丑小鸭遇上了白天鹅一般,一下子就被比的一无是处。
她没有想到的是,笙歌的皮肤居然会这样好,虽然她的也不差,但是她全身上下,那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才弄出来的,可笙歌的看着完全就像是天生的。
再者就是她穿着一条粉白色的小裙子,本来是不差的,但是有笙歌这种天生丽质的一对比,就显得她这一身小家子气了,面对笙歌,她此时心头浮现的便是一股难登大雅之堂的感触。
羡慕,嫉妒,愤恨,尴尬,所有的不如意,像是一瞬间就席卷了常心整个人,让她站在笙歌面前,一下子的脸面全部丢尽了,更甚至还有一种成了对方的陪衬,就好像她是笙歌的背景板一样,有她在身边做对比,更加凸显了那人的美貌。
“这条红裙子好漂亮啊,笙歌姐姐你穿上它一下子就变得更加好看了。”
笙歌白了常心一眼,“真会说话呢”。
没得到笙歌的理会,常心一张脸更是扭曲了起来,碍于常宜欢跟星谨还在旁边,她也不敢再说出其他不好听的话了。
人靠衣装,有些人是人配衣服,有些人却是衣服配人。
常心的话,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哪一层,笙歌不会听不出来。
同样,常宜欢跟星谨都不傻,两人也同样都听得出来常心的意思,只是,都没有理会她说的话,星谨甚至连看她一眼都不曾吝啬过。
这一点,让常心很挫败,而在这个时候,却也没再出言无状。
十一很快就过去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笙歌在房间里敷面膜,常宜欢硬要给她敷,她没辙,就敷上了,这会儿盯了个闹铃,躺在床上打了个盹。
“扣扣。”
房门被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