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部队可是自诩为比风还快,到手的猎物更不会让它溜走。根本不用德雷克下令,擅长追猎的查尔斯提枪跃起,望着公鹿的屁股拔腿就跑。队友们紧紧跟上,速度竟然与公鹿不相上下。虽然目前双方处于僵持阶段,但公鹿逐渐失血,结局是可以预见的。
这下,负责保护他们的联合军可傻眼了。他们没有追风部队的速度,对这片山林的路况更不熟悉,很快就跟丢了德雷克一行人。为了不各自分散,他们只好集中在一起,慢慢朝着保护对象消失的方向搜索。
跨越一个又一个山坡,大家都不知道追了多久,才找到这头已经死在沙柳下的公鹿。这时,德雷克才发现,他们追的有些投入,差点就到了荒漠区域。而且,回头一看,那些联合军已经被他们甩的老远,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哈哈,真该死,”德雷克自嘲地摇头,“兄弟们,咱们是把猎物就地解决呢?还是抬到宿营地再说?”
大家正商量着怎么处理这头鹿,远处忽然传来几声枪响。枪声响起的时候,德雷克还愣了一下。这里可是联合军的地盘,十分安全。
往自己脸上使劲抽两耳光,德雷克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天大的错误。身为战士,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应该时刻保持警惕。这段时间在天定府养尊处优,乐不思蜀,居然连这么低级的错误都出现了。
把鹿的事情抛在一边,德雷克两个手势便指挥战友们组成警戒阵型,并分析当前情况。首先,不排除有其他人在这里打猎的可能性。但这里已经靠近荒漠,他们对这一带并不了解。所以,哪怕是出现山匪流寇甚至是协防军都是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以追风部队的风格,不管是什么牛鬼蛇神,都要去碰一碰。
查尔斯在前面开路,战友们按搜索队形前进。越往前走,大家心里越犯嘀咕。如果说前面有枪战,不可能只打几枪,难道真是打猎的?
爬上一道山坡,查尔斯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向下坡暗中观察了一会儿,返身向德雷克报告:“大哥,我见下面有劫道的,五六个人劫一辆越野车,有自动武器和霰弹枪。”
还真不是枪战,还真是“打猎”的。不过这打猎真是有辱猎人的名誉啊。
用望远镜观察,德雷克发现越野车前跪着五名年轻人,两男三女。细心观察,他又发现这些匪徒并没有交通工具。那就很奇怪了,这荒山野岭的,没有交通工具,难道还跑到这里打劫?莫非,这些人的窝点就在附近?
命令大家卸掉身上的户外装备,这些沉重的帐篷等物品刚才在追鹿的时候都没扔下,足以说明追风部队的体力多么优秀。但马上就要发生战斗,关键时刻可大意不得。
追风部队携带的都是半自动猎枪和手枪,对方人员虽少却拥有突击步枪,正面冲突可不是聪明的选择。于是,德雷克下令各自找准目标,争取一击毙敌。
山坡下,劫匪们正肆意搜刮财物,只留一个同伴看守人质。年轻人中,有一个男生被打的鼻青脸肿,鲜血直流。一位戴着头巾的女生正帮他包扎伤口,其他人这是战战兢兢地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