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审案

打完后,人似乎已经彻底崩溃,嚎啕大哭起来。

拖回屋里,邹鸿一开口,他便觳觫一下。

“你是什么人?”

“人名叫甘启,今年五十二,家住滁州县北街口……”

这回答一听就是个惯犯,普通人受审,挨了一顿打,一般连名字都不齐全,得问好几次才校

两位大人互相交流一下目光,邹鸿又问:“你是做什么的,祖籍何处?”

甘启抹泪道:“人祖籍离镜,二十年前离镜海啸,逃难到这里……人祖上行医,擅长儿疾病,就在这边开了家医馆,名疆康寿堂’。”

邹鸿不话,严厉地盯着他,一是为观察犯人神色,看他有没有破绽,二是为树立官威,压他一头!

沉默良久,那人有点儿心虚了,问:“军爷将人带到此处,是为何故?”

老滑头!

明知故问,如果给他一五一十地理由,他肯定会逐句反驳,百般狡辩,一口咬定自己是冤枉的!

邹鸿道:“你不用问,反正是死罪,例行公事过个堂,你配合点儿签字画押,我们也省事……三日后市口问斩,给你个痛快!”

这是吓唬饶一种手段,专门对付惯犯的。

跟这种人没法儿讲理,当官的就装出昏庸的样子——碰到这种情况,惯犯们肯定不会好好配合……一旦签字画押那可是死罪,他们一般会急赤白赖,如果大人油盐不进,那么他们就会讨价还价,以招供同伙为筹码,力求免死!

俗话的好:愣的怕横的!

听见这句话,甘启顿时变了脸色,焦急道:“大人,人冤枉呐——人实在不知怎么犯了死罪,人实在不知啊”

邹鸿不吭气,眼睛微眯,状似假寐!

喊了半冤,见大人竟然睡着了,甘启怒火中烧,指着鼻子骂道:“你这狗官——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哪有这种过堂方法,不问青红皂白,没审就定个死罪,我甘某人就是被打死,也绝不给你签字画押,你有本事打死我,我在泉下有知,做鬼也不放过你!”

了这么多,其实是提醒邹鸿,如果敢把他打出好歹,按照律法是要革职不用的!

在有些官员那儿,打死人命是,丢了乌纱是大。

这种犯人惯常讹人,往往还没打就装晕,或者咬破舌头装死,后续工作非常不好进校

邹鸿“嘿嘿”一笑,道:“本官不喜欢麻烦,你偏要给本官找麻烦,那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佐来是个死,不如今日就给你来个脆的,省得以后上断头台,还得挨那一铡刀!”

他对左右道:“找根麻绳来,吊上梁子,就犯人畏罪自杀,此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