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赵建国点了点头。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赵建国还是带着灵怜去城镇的集市里买了许多的衣服化妆品和好吃的点心,晚上他带着灵怜去了自己在城里的房子住。
灵怜看着买回来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坐在房间里面又看了周围一圈的装潢。
感情……这男人在城里还有一座私人宅院啊!
所以赵建国实际上才是典型的“地主家的儿子”吧!
“不攒点家底,以后支教完成了,那我们住在哪里?那时候我们也没有多少精力去种地耕耘了,也总不能一直住在村子里麻烦人家吧?”赵建国眉眼带笑的看着有些惊讶的灵怜。
“……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说过,关于我,你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不过如果说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话,你就会慢慢的知道我的全部。”
这个时候能在国外留学父母还能定居在国外的人能有多穷?
那外国大学动辄十几万美元的学费不是一般人可以负担的起的。
后来灵怜才知道,原来赵建国的父母在国外开了一家华人报社,在外面还修建了华人街,单是这两项都足以让他挤身上流资本社会。那些人欣赏赵建国文学造诣,他自己写的确实好是其一,其二就是有些人想要借着那些机会,通过赵建国巴结他的父母罢了。
听赵建国准备回国发展,家里人特地给他在这里买了一座小洋楼,还雇了几个佣人。结果有钱的公子哥放着小洋楼不住,跑去乡下住土胚房,喂着鸡鸭种着地。
这事让谁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很,还有些人只能理解成赵建国这种富二代的思想和他们不在一个层面上。
赵建国在村子里的这段时间内,小洋楼一直是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他只留了一个看门的大爷帮自己看家。
和这男人本身就异常庞大的家产比,他那一个月的那二十块钱就显得如此苍白渺小。
“现在人们的贫富差距太大,富人一天到晚都不知道怎么花钱才能把钱花完,一百块钱只买一碗粥的也大有人在,而有些人则连一分钱都要思量再三才敢花出去。”灵怜感叹。
“没有办法。”赵建国推了推眼镜,“毕竟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那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其余的百分之八十的人平分那百分之二十的财富,所以难免就会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