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可能呢?
不过纳什的脾气还是比较好的,起码在前世就布鲁斯所知的脾气好里的人里纳什绝对排前四。
如果纳什像莫宁那样容易动怒的话,那早就被裁掉了,本来就是个替补脾气还这么大谁要啊!
可纳什自己知道在球队的处境,所以保持低调保持好心态那才是最重要的。
即便是现在非常生尼克斯的主教练杰夫·范甘迪的气,他也还默默记在心里。
有气他都喜欢用篮球来解决,他反对暴力!
尼克斯的主教练杰夫·范甘迪确实瞧不起的,认为他是个打替补的,以后肯定也没多少前途。
这点可以从杰夫·范甘迪喜欢用有资历有经验的老将来打比赛看的出来,培养新人,拜托,这那是他的兴趣啊,能一直在纽约呆着才是王道……
老板给的钱多,再加上纽约又是个大城市,傻子才不想多待呢!
纳什准备自己打这一次进攻了,他抬眼看了一下旁边的格伦·莱斯,右眼珠子向格伦·莱斯撇去,意思很明显,让格伦·莱斯给他带走一直在中间呆着的大妈拉里·约翰逊,只要他带走拉里·约翰逊他就有把握打成第一次进攻,哪怕拉里·约翰逊不离开他也可以给跑出空位的格伦·莱斯传球,让他打第一次进攻。
无论怎么样他都处于不败境地。
果然格伦·莱斯会意后就跑到底角去了,而一直盯防格伦·莱斯的大妈拉里·约翰逊楞了一下,他此刻也忘了该防守谁了,刚刚他可以勉强靠自己的大身板防守纳什和格伦·莱斯,现在格伦·莱斯跑了,那么问题来了,他是跑去防格伦·莱斯还是防就近的纳什?
这明显是个选择题,有选择恐惧症的大妈拉里·约翰逊一下子也不知道怎么选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拉里去盯防格伦·莱斯!”的声音对他叫了过来。
原来是尼克斯主教练杰夫·范甘迪主动大声示意拉里·约翰逊去盯防格伦·莱斯,放过他自认为“渣渣”的纳什。
纳什一下子也懵逼了,这是搞那样,老子就这么让人瞧不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