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很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你小子很有钱途。
小胖子这一路上也经历了不少磨炼,原本细嫩的皮肤经过风吹雨晒后粗糙了很多,显得成熟不少,实力上没有太多的变化,看来小胖子天赋很一般。
随便找了几个过路的冒险者打听,很快他们就找到了酒馆的位置。
任何地方的酒馆都差不多,总是吵闹嘈杂,充斥着汗臭与酒水味,唯一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威尔伯思的民风很彪悍,再加上这儿的冒险者与佣兵很多,喝酒上头,然后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戏码层出不穷。
维尔带着小胖子刚坐下就被破卷入到了一场混战之中,大家都很默契的没有用武器,只靠拳脚宣泄火气,打完之后该喝酒喝酒,该吹牛吹牛。
小胖子顶着一对黑眼圈,有些恍惚的顶着冒泡的酒杯:“这就是冒险者的生活吗?”
“呵呵,冒险者也好,佣兵也好,本质上都是一群社会不稳定的混蛋。”维尔喝了口酒,打了个手势让他自己先喝着,就朝酒保打探消息。
酒保问他是不是要去多兰卡菲斯山。按照凯恩的计划,他们确实要去一趟,找寻她朋友叔叔留下的线索,就点点头:“没错,现在那里应该很热闹,对吗?”
“那座山上到处都是不死的怪物,如果你们也打算去看看的话……”酒保打量着他,又看了看小胖子,撇撇嘴道:“希望你们能活着回来,记得去之前先去总督府接个委托,那些不死怪物的战利品很值钱。”
“谢谢。”维尔朝他端起酒杯,呵呵笑道:“回来后请我喝酒怎么样?”
酒保耸耸肩膀:“如果你们都活着回来的话,当然可以。”
他是威尔伯思人,或许是因为工作原因,不同于其他当地人,对冒险者和佣兵的到来十分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