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六章 初恋

她不想要这笔钱,又找不到塞钱的富二代,正赶上南方某市地震,就把这笔钱捐了。

这笔钱不少,原主觉得这是人家给她父母的赔偿,完全可以自己做决定,她不想要,捐就捐了。

但俞波和俞父俞母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原主是他们俞家的媳妇,他们有权参与决定这笔钱的用途。

而不是原主谁都不告诉,静悄悄把钱捐了,她把自己当俞家人了吗?她知道自己嫁人了吗?

俞父俞母以及俞波觉得,他们不是贪这笔钱,就是单纯不爽原主的态度。

他们全然忘了,结婚之初,两家人就商定好了,小两口自己赚钱自己花,财政不放到一起,家里的米面没有了,谁碰到谁买。

原主在家负责做饭,米面没了就她能碰到,俞波只管吃现成的,除了水电网费,家里的费用什么都不出。

买东西的时候找不到他们,看原主有钱就来商量这笔钱怎么用,俞父想换辆车,俞母想盘个店做生意,俞波想拿出来给他初恋,都把这笔钱怎么用想好了,哪能接受原主不声不响的捐了。

这事只是个引子,让俞父俞母对原主的印象变差,此后越看越觉得这儿媳妇不好,同意和池家做亲家,真是被骗了。

俞家夫妻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仗着辈分可劲折腾原主,给她穿小鞋,原主为了维护家庭都忍了。

好在公婆和他们不在一起住,不然原主早疯了。

哪怕是俞波把初恋的儿子带回家抚养,原主忍功了得,也忍了。

不仅忍了,还当牛做马伺候祖宗一样照顾别人的儿子。

别看小孩才五岁,也不知随了谁,一肚子坏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原主哪知道五岁的孩子那么多戏,以为这孩子喜欢她,对他十分喜欢。

蔡思楠当着原主的面,一口一个阿姨,和她手牵手,她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原主没少给他买好吃的,照顾的无微不至。

蔡思楠享受着原主的照顾,背后和俞波说话时,编些没有发生的事,一会儿原主骂他了一会儿打他了,经常拿死去的妈说事,句句暗示原主嫉妒他妈,所以不喜欢他虐待他,原主简直比窦娥还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