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多带了件外套。”
男人自言自语的,帮洛玖将身上的衣服拢好,随后,自然而然的牵上了那一只白皙又纤细的手掌。
“我不是说有东西要给你,呐,那个就是了。”
沈尽尘用另一只手指着前面叼着飞盘的傻儿子,深邃的眼眸里全是笑意。
“啊?”
意外获得了一个大狗狗,洛玖表示有点惊慌。
“它其实不太亲人的,就连我妈也不能碰它。把它接过来的时候,我还在担心它会不会凶你。”
“这样吗?”完全看不出来啊。一副蠢萌蠢萌的样子,完全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啊。
“可能是你身上有种特别的……”
沈尽尘思考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一种十分令人舒服的亲和力。”
所以我才会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抑制不住的产生好感。看见你时,总是忍不住将目光转移到你身上,就好像是一种本能,印刻在骨血里的那一种。
“那大毛这么喜欢我,你真的舍得送给我?”
沈尽尘很少情绪外露,所以根本就知道这个人到底喜欢什么。但这只金色的大狗狗好像对他来说是不同的,为什么舍得送人呢?
“当然,你是它妈妈呀。”
“妈妈吗?”
洛玖感到十分的新奇,莫名的多了一个狗儿子,感觉还真的有些不错。
但……
“那我是妈妈,你是爸爸?”总感觉这男人在占自己便宜。
“嗯哼。”
听到这个肯定的回答,洛玖原本还想争论一番,突然看见大毛朝着自己跑来,眼睛亮亮的,嘴里还叼着自己刚刚丢出去的飞盘,看样子是想要自己陪他玩的意思。
“大毛……”
“它叫毛球。”
大毛大毛的叫,简直在挑战沈尽尘的审美极限。
“那毛球,去,接着!”飞盘瞬间又飞出去好远,
“汪汪汪……”
寂静的小路上,突然充斥着洛玖悦耳的欢笑和小狗兴奋的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