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从小伶牙俐齿,怼起人来以一抵十。自己偏偏不擅长嘴上工夫,刚才就不该招惹的。
半真半假的玩笑话,却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下,不但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到了他身上,还满怀期待地想听听这段收徒背后的故事。
偏偏自己天生就是个不善于说谎的人。
他犹豫着:“难道我要真话全说吗?”
采薇考大学的那天,他和采薇被刘警长跟踪,多亏了在学校附近的朱涓涓帮了一把。
不料建华又半路上杀了出来,自不量力地捡起树枝英雄救美,还以此为荣地回来讲给他俩听。
最初的好感源于她对采薇考学的照顾。不仅送了书,还圈了重点。只要认真看一遍,基本就能有九成把握通过。
后来,去报馆登三哥去世的讣告,建华认出了她,暗自惊喜。自然就渐渐有了不一样的情愫在心头。
一堂的担心不无道理。
这位好朋友,认识朱小姐,比他早。对她的想法,也比他多。
稍微不留神,自己可能会被误解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伪君子。
每个字都要三思才能出口。真是难坏了一个素来只见行动,不善于言表的人。
正当他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回答的时候,启澜上前解围了。
“夜里风大,我们尽早回去休息吧。不嫌弃的话,去我家歇息一晚如何?明日再搬家。”
“好,多谢了。”
启澜的话如同一根救命稻草。一堂抓了就不敢随手放,生怕李炎站出来反对。
这回拖后腿的却是建华。他寻思着夜里店铺都打烊了,水果点心都买不着,空手借宿不好意思。
“小澜的心意领了。我们逛一逛,走到胡同那边也差不多快天明了。”
采薇悄悄地朝林一堂望去。
那张脸比刚才更红,或许急着想走了?
她原本是面皮薄的姑娘家,快半夜去启澜家是需要勇气的。
心上人在急,她也跟着急。
脑子里从小积累的大家闺秀的礼节,像鱼身上的鳞片,密密扎扎。
忽然觉得它们很虚,也很令人窒息,还不如都刮下来,得个自由。
没了条条框框的束缚,呼吸都轻松了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