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上有守军和哨岗,军容严整,而城门紧闭,城内却传出了音乐之声。
子登脸色一变,道:“不好,这是大祭要开始了,我没能及时去参加,大王动怒,一定会削我的爵。”
万穗很想给他一拳,你还想着你的爵位?
马上就有几百人要死了,你的眼中居然只有爵位?
在这个时代的贵族眼中,奴隶不能算人,只能算生口,和牲口是一样的。
她找了一个哨岗少的城墙,趁着巡逻的队伍走过去,她拎着子登几步就攀上了城墙,迅速地跳入了城中。
城中很热闹。
朝歌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这里有着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街上有许多贩卖物品的摊贩,人们用贝币交易。
万穗经过的时候瞥了一眼,那些用作货币的贝壳有河贝也有海贝,海贝的价值似乎比河贝要高许多。
这些海贝都是从遥远的东方运过来的,可见殷商和东边的方国有着频繁的交流。
当然,也有人以物易物,万穗就见到一个女人抱着一匹没有染色的布跟路边的摊贩换陶罐。
那些陶罐还是三脚的,每一个脚都很粗壮,像萝卜一样,有人说这是酒器。
殷商很富庶,有足够的粮食来酿酒,纣王的酒池肉林,或许是真的存在过。
如果万穗只是来旅游,倒很想在朝歌城里好好地逛逛,了解了解殷商时期的风土人情,跟当地人交流一下甲骨文。
甲骨文中有很多文字都还没有破译,据说破译一个字是十万,她要是多破译几个,能攒出一套房,要是写出几篇论文,就能名利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