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穿着一身汗衫,身体壮硕,身上的肌肉仿佛千锤百炼过的中年汉子,从炙热的熔炉旁走了出来。
“是你。”阮邛一看到赵政,脸上立刻黑了下来,语气很不好,“你来做什么。”
就是这个臭小子,当初在骊珠洞天就天天拿好吃的诱惑他闺女,后来直接把他宝贝闺女拐到剑气长城了。
虽然闺女去了剑气长城后,经常会写信回来,时不时还有几坛闺女自己酿的酒。
那酒喝着确实很不错,欣慰于自己捧在手心的丫头,长大了。
阮邛最开始还很开心,时不时还提一壶酒去小镇上晃悠,炫耀下他闺女亲自酿的酒。
但就在一个月前,秀秀寄回来的信里说她喜欢上了一个剑气长城的剑修,还问阮邛支不支持她。
闺女找到自己喜欢的人,阮邛第一时间有些失落,那丝情绪很快消失后,阮邛开始询问秀秀,她喜欢的那个人人品如何,花不花心
阮邛问的问题写了满满一页纸。
阮秀的回答就一句话。
“爹爹,那个人是赵政,你见过他的,还记得吗?”
当天铁匠铺子的铁毡碎成了两半。他就知道,当初那个臭小子,如此大方地请秀秀吃饭,就是有目的的。
当初知道赵政要离开,阮邛还偷偷买了壶酒庆祝。谁知这个臭小子,转头就把他闺女忽悠到他老家去了。
闺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阮邛当然舍不得重话。但面对盯着他家小白菜的这头猪,阮邛可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阮叔叔,这是我妹妹赵若曦。”
“阮叔叔,秀秀托我带了几壶百年美酒,这酒您看要放哪儿?”赵政毫不在意阮邛的脸色,从储物戒里拿出几坛酒,不经意地晃晃。
清冽的酒香顺着风飘到铁匠铺。
阮邛听到是秀秀专门给他带的,脸色一缓,“就放左边的厨房里。”
在赵政经过时,阮邛瞄了眼赵政肩头上的那只小鹰。他竟然看不清这只鹰的境界。
再看一眼赵政,原来只有龙门境的小子,现在的境界也超过他了。
这样的修为,配他的秀秀似乎也不错。
呸呸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