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随他的眼神看过去,就见着神情散漫的秦筝正端着粗陶碗瞧着不远处的河流。
其中一个络腮胡当下就冷笑道,“那身板一看就是个女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她捏坏!孙凛,你连一个女人都怕?”
他话音一落,众人便大笑起来。
粗犷豪放的笑声似乎要将这个茶棚的顶给掀开。
“走!”
那络腮胡收了笑,扬手高声唤着自己的伙伴朝角落里那个紫衣年轻人去了。
他背对着众人,瞧不清他的面容,上好的锦衣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一条长腿懒懒散散搭在长凳之上,撑着腿的手骨节分明,连那束发的冠都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在这荒郊野岭一瞧,就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我是肥羊。
“起来!”
络腮胡手中的长刀横在他的颈边,喝道。
秦筝闻言,饶有兴趣地看着那边。
那紫色身影缓缓转过身子,露出一张惊为仙人的俊脸来,长眉如峰,眸若寒星,宛若春日里的湖水,又干净又澄澈。
秦筝喂到嘴边的粗陶碗一顿,心中微微发热,因为这少年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军营里的男人身材健硕阳刚,她初去时虽也觉得惹人,可待久了,便知道他们不讲究,身子冒着一股臭汗味儿,就算再喜欢,相处久了也不喜欢了。
可眼前的少年,就像湖中被冲刷的最干净的玉石,干净又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