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了oss这么多年,知道他的穿着喜好是简单大气,黑棕灰的居多,还是第一次见他穿……浅粉色。
真的,那是浅粉色。
莫展在机场时不敢确认,现在确认了。
何玄白长相硬朗俊美,气质卓绝,粉色也不显得娘气。
何玄白洞察周遭环境的能力no1,这次没有任何不悦。
想到喜欢的人,原本冷硬的心肠,立马化成绕指柔肠,“我大衣好看不?”
莫展意会错了,以为何玄白责怪他多管闲事,离开收回视线,“抱歉。”
何玄白皱了下眉,“有这么难回答?”
莫展怔了怔,立马回答:“好看,谁这么有眼光挑的?特别好看。”
昔日压根不废话的何总,嘴角止不住上扬:“我女朋友挑的。”
快要到何氏集团时,何玄白还在笑,又问:“你女朋友给你买粉色大衣没?”
莫展很惊悚:“……没有。”
这是实话,他虽然长得不丑,但撑不起粉色。
那颜色太挑人了。
也只有何玄白那种衣架子,可以随意穿。
都这时候了,还是讨论粉色不粉色的事吗?
何玄白心情好了许多,上楼时,碰到员工,员工跟他打招呼,他都出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