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芯知道杨英说的不错,但,“那不就失去了‘惊艳’的意义了。”
“这样观众看着爽啊。”杨英叹气,还是不能免俗,“从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无可挑剔,但我看小说的时候,憋屈得不是一点两点。”
“这得看导演想怎么拍、想呈现出来什么意义了。”宁芯站起身,跟杨英告别,“我回去看看,尽快回你。”
故事不算长,但时间跨度很大。宁芯一下午就把小说看完了,整个人心里有种暖烘烘的酸涩,像喝了柠檬蜂蜜水一样。
不得不说,作者很会写,故事整体是酸的,但行文总让人啼笑皆非,各种误会笑料不断,直到男主表明心意被拒绝之后,氛围才开始压抑,不过时间并不长,因为男主后来说:“等我忘了你,能做朋友吗。”
忘自然是没忘的,只不过是换一种身份的守护而已,他以实际行动证明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宁芯意犹未尽地去网上搜了书评。
有人说:“女主这根本不是爱,是感动,身边没有更优秀的人,又习惯了男主的存在,所以凑活着搭伙过日子而已。她还是喜欢以前的那个男生。服了,单向救赎也不是这么救赎的,男主换个人爱不行吗?恶心,避雷了,以后不看的文,会不幸。”
也有人说:“太治愈了,神仙爱情,他们天生一对,真的!女主早就知道自己和年少的惊艳不可能了,却还是没和男主在一起,而是过了很久,才答应。不是感动,只是她觉得,自己应该配得上男主的爱意,至少对他的喜欢不能比对‘惊艳’的喜欢少,才能配得上男主赤诚热烈的爱。”
还有人说:“这篇文真的哭死了,故事很温柔,但是特别意难平。为男主的深情守护,为女主的坚韧、独立和清醒,如果女主先遇上的人是男主,那这就是个双向暗恋成真了,那就太美好了。现实中不会有这样的男生的,女主也很优秀,他们天生一对。真的。”
……
总之就是,各有所感。
这本书亲热戏不多,除了几个蜻蜓点水的吻,作者都拉灯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