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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和挑挑眉,皮笑肉不笑:“常公公多礼了,找本郡主何事?”

常公公笑道:“百越新进贡了一批荔枝,记得郡主爱吃,陛下特让老奴来请郡主进宫一同享用。”

“哦,以前爱吃,现在不爱了。”

这种东西在交通不便的古代那叫一骑红尘妃子笑,足以见得有多珍贵,可以说一颗堪比珍珠。

但萧云和在现代,已经吃腻了。

常公公不愧是皇帝身边第一走狗,耐心是真好,“郡主不知您昏迷的这些天,陛下有多着急,您醒了之后,日日登门……。”

萧云和懒得听他打感情牌,总之今日是非去一趟不可了,挥挥手:“带路吧。”

常公公立刻笑的脸上的褶子一道一道的,萧云和心倒跟沙皮犬一样儿一样儿的。

去皇宫的路萧云和走了无数回,从现代转一圈回来再踏上这条路,心境不一样了。

以前只觉得巍峨森严,皇权高贵不可侵犯,如今只看到那金碧辉煌下的皑皑白骨、狰狞血腥。

每一步路,都是由无数人的血骨铺就的。

御花园还是那样,花团锦簇,万紫千红。

一道明黄身影负手伫立在报春亭,挺拔修长,贵不可言。

常公公把她带到便悄悄离去了,连通报一声都没有。

萧云和施礼:“臣女见过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良久后,头顶传来一声叹息:“表妹,你何时与我这般生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