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红痣是廖沐秋的第一个标志,那么锁骨就是他的第二个标志,而这些标志,都比他的脸要好看的多。
等他洗漱完毕后,我将他带到饭桌前,我妈已经吃完了,但仍旧坐在桌前等我们。
我妈为他夹了两块鸡排,他没有推拒迅速吃完,道谢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中闪过高兴的光芒。
吃完饭后,廖沐秋甚至还主动帮忙洗碗。但不能否定的是,我始终觉得他在装逼。估计是以前看他傻惯了,突然间又变得这么谦和有礼,我适应不来。
廖沐秋在厨房洗碗时,我就倚在门边看他洗碗。
一是因为好奇,毕竟廖沐秋在我心里的形象一直处于大手大脚的少爷形象,直觉上我认为,他不会做什么家务,所以想看看他做家务的样子。
二是万一他洗碗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或者打碎了碗,我也好替他收摊。
但事实证明,廖沐秋有时候还挺让人吃惊的,直到最后一个碗整整齐齐的叠在橱柜的时候,他不仅没有打破,还洗得干净剔透。
我忍不住夸赞他,“还不错,以后回家做了饭顺便把碗都洗了吧。”
“滚犊子。”他说,“除非洗一个碗一百块。”
“那不行。”我拒绝道,“找个小姐约一晚上也才一百呢,你那么贵,我出不起,便宜点。”
“五十。”他斩钉截铁。
我仍旧摇头,“不行。”
“那你说多少?”他问我。
“一毛。”我说,“赊账,十年后我再给你。”
“去你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