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着的常态就是那样,薄情,虚荣,就喜欢听别人夸我,还故意健忘,先自己爽了再说其他的。
反正你可劲想吧,除了帅,除了有钱,你很难再找到我有个屁的优点。
可是现在有个例外——直到十年后的今天,他依然是我的例外。
作者有话要说: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但是我估计我还在睡觉
☆、7我捧他万人之上
有些烟花一样璀璨的经历,你身在其中的时候,以为你得到了永恒的光辉,但是只有独自面对光亮余下的灰烬,你才看明白,原来这样才是终章。
原来你决定点火欣赏他的璀璨的时候,就注定他会黯淡,会散在冬天的风里,一去不返。
这两年,除去他回家看他妈妈的时候,我们几乎日日夜夜都在一起。
我买了新的房子,我们一起搬了进去。
他对这样的生活环境好像很不适应的样子,走路都静悄悄的,怕踩出声音来。他做事总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我早已习惯。可是他身上那股没见识的劲儿,却并不惹我烦。
对家不会让我好过,自己公司的员工也不省心。
李叔试图帮我上任三把火,但是显然,对家已经放过火了。那时候一边对外争取资源、谈合作,一边对内还要肃清内贼,忙得老子实在是心力交瘁。
也有过公司高层筹划了很久的东西,结果发现被泄露。结果就是我们半年的心血给别人做嫁妆。
那个时候我是真感觉抓狂。
大众可是分不清的,只有先来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