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干部戏言,现在招商引资竞争不是‘大鱼吃小鱼’的问题,而是‘快鱼吃慢鱼’,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的过程中以行政行为为主导,让利“过度”,在以发展为借口下频频撞击税收、土地等政策“红线”,依靠行政力量扩大投资规模,冲击市场公平,此种行为将严重削弱国家经济转型的努力。
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具有调动很多资源的权力。政府“越位”直接参与经济后,为了追求政绩和规模。容易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扭曲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有的公平、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以及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应具有的基本职能。
改变以往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多地采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来调控社会经济发展,是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一个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面。
而在改革政府的审批权和干部考核机制中,其中的主体干部也不能不进行改革。
陆政东之所以致力于公务员制度研究,显然因为他觉得现行的公务员制度是存在问题的。
过去的旧中国,一律将公务员称为官,而解放后,给了公务员一个全新的名称,叫干部。在共和国的创立者心目中,公务员只有工作职责的区别,而没有地位的差别,至少在干部这个层面,是完全平等的。
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差别永远是存在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决策和执行。
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且不说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工作程序也会完全混乱。目前,政治体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决策者和执行者界定不清,很容易就混为一体,相互交叉甚至彼此争权。
共和国成立之初,将干部划分二十四个行政级别,最低的是行政二十四级,最高的是行政一级。
这种行政分级制度,实际已经向西方的公务员制度靠拢,与传统的九品制相比,已经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进行了工资改革,而新的工资改革方案,并没有与行政二十四级挂钩,二十四级制也就终止了。
仍然存在的,是此前与二十四级制并行的五级行政制,也就是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处级和科级。每一级,又分为两级,实际是十级,再加上不属于行政级别的股级。
这种分级,显然存在很大问题。第一大问题,决策者和执行者混为一谈,没有区别。第二大问题,越往上,级别的跨度越大,升级的难度也越大,最后形成了一人一级的局面,而这所谓的一人一级,又不是公务员体系的制度性规定,变成了一种人为的东西。权力结构的随意性,导致了决策和执行的随意性。
此外,还有一个大问题,是自共和国建立以来,就没有解决也从未提上解决日程的,那就是,只有少数人能够沿着权力的金字塔往上爬,绝大多数人,都在这种爬行中止步了,甚至一直停留在最低端。
一些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尤其是一些并不善于行政事务,却在业务方面十分出色的人,缺乏升迁通道,他们要么丢弃自己最在行的业务工作,转向自己并不熟悉的行政工作,更多的人,只是停留在低级别上面,个人利益受到巨大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而陆政东清楚,事实上和那些所谓的领导干部相比,这些人才是不可或缺的,他们才是真正撑起政府运转的重要基石之一,对于这部分支撑起政府底座的人,应该要在行政职务之外按照一定年限考虑其工资级别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