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林绪:我真的很困,也真的失眠很久了。
眉毛拧巴成蜈蚣的我:咋就净说那瞎话?
☆、第十一章
逼人发誓是件挺可耻的事,付竞当时才二十岁,没谈过恋爱没亲过姑娘,更没发过誓。
林绪是个表面温和,内里强势的人,付竞从一开始就知道,可他就是喜欢林绪身上这种与生俱来的骄傲尊贵,他们相处得很平淡,没经历那些轰轰烈烈的事,年轻人说喜欢就是喜欢,羞赧脸红,心跳疯狂加速的喜欢。
爱和喜欢不一样,爱是一辈子的事。
林绪那句话问出来之后,付竞略微思索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爱的。
因为他和林绪在一起时感觉自己很幸福,就像他和他爹待家一块儿看电视唠嗑的那种幸福,亲人的,离不开的幸福,所以他准备回答“确定”。他想讨林绪当他的男媳妇儿,带家给爹看。
可林绪没等他回答就走了,当时付竞站在原地有些茫然,可能是因为之前那句“我们两个究竟算什么”他没回答。
林绪也是人,是人都有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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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车程很长,四天三夜,老式的绿皮火车晃悠悠的,赶驴似的,也没空调。
坐老火车的人挺少,他那截车厢里全是空座,就他一个人,刚坐到位置上时,他有些兴奋的看着窗外略过的慢速风景,有种自己包车了的感觉,还挺高兴。
酷暑闷热,火车开窗刮进来的也是如蒸似燎的热气,车座套脏臭黏腻,有种陈旧腐朽的刺鼻味道,好几只苍蝇蚊子嗡嗡盯着他不放,吵得人心神愈加烦乱,脖子胳膊上被叮了好几个大包,右小腿侧还起了疹子,沾着身上不停流淌着的汗,整夜红肿发痒。
高兴个屁,他现在后悔的要命。
乘务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婶儿,车里太热,她穿的背心,没穿制服,卷着头,嘴上擦着颜色鲜亮的大红,半夜推车卖宵夜,车轱辘滚过地面,在寂静空荡的车厢里磨擦着他的脑神经,格外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