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丝显然对这个提议毫无兴趣:“管他去死。”
边陲小镇的午夜,穿着黑色裙子的美人来到一间酒馆下榻,喧闹在酒馆大厅里的醉鬼顿时被她摄住了心魂。黑发黑眸的人并不常见,何况还长了这么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她的美貌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为小镇的人所津津乐道。
贫瘠土壤中孕育出的小镇子,种出的水果只能酿出最劣质的葡萄酒,打造出最粗糙的酒杯,摇晃在美人白皙的指尖,连存在都是玷污。
见过她的男人们开始不回家了,像等着被垂怜的狗一样每日胡子拉碴地蹲在酒馆外面。他们家里的女人哭诉着自家的男人整日不着家啊,怨恨着那个名字叫做莉莉丝的女人,她们也来到酒馆,见过她们口中的妖艳贱货之后却也跟她们的男人一样不回家了。
“她不经常露面的……你最多……只能在晚上看见她……只有、只有最幸运的男人才能和她相处一晚……”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拉着一个银色长发的苍白男子,糊里糊涂地说着,“我跟你说,那些人都活不过三天,要么就突然自己死了……要么被别人杀了,嘿嘿,我就弄死一个小子……她真是太美了,你要是见过她,你就、嗝,一定会爱上她的……”
银白发的男子只是默默地喝着酒。
在酒馆最里面的房间里,镇子里最轻柔的布匹做成的被子裹挟着她赤裸的身体,她所在的房间透不进一丝一毫的阳光。她从睡梦中醒来,黑暗之下,她的美貌更加艳丽。
她醒来的第一句是:“他又跟过来了?”
鬼灯亮了起来:“是的。”
莉莉丝神情恹恹的,看起来是又觉得无聊了。
贫瘠的小镇子,就算是已经把它最好的东西献给了莉莉丝,鬼灯的身上还是残留了令它不适应的灰尘,于是它问自己的主人:“您为什么要选择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