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步子就合成一个人的步调了。

这个又高又帅的家伙,穿着我选的灰衣服,走得又迟缓又不潇洒,却还学我装样子,悠悠闲闲插着口袋,边踩着我东挪西逛的胡乱步子,边挡住晒到我身上的太阳。

好象他已经很习惯跟在我后面一样。

我脸红了,肯定是被大太阳蒸的,我解了帽子,扇扇自己,“脑袋热了。”我踮着脚,把帽子丢出去,不巧丢到他脑袋上。

“端康——”他把手搭到我肩上,拉近我,低磁场声线能醉死一拨人。

他拽我停下来,摸到我下巴,就抬起来,抬高,好方便他不轨;我对上的命中克星有着狭长坚定的双眼,尖锐的棱角有着宝石一样的珍贵光泽,深邃好比大海,似笑非笑,定定看我好比在看海里住的龙宫仙女。

他挨近了,呼出的气比大太阳还蒸着我嘟嘟嘟冒起泡泡、眼看就融化成浆糊的神志。

大太阳底下,满眼绿色的山路,还有三两的行人,天又这么亮,大家都会看到的;我踮起脚,闭上眼睛,好方便他不轨。

大大的草帽,回到了我头上,我睁开眼睛,一片影子。

“走吧。快到了。”

雷耀恰时丢开我下巴,只有手还有一搭没一搭靠在我的肩膀,好象我跟他是纯洁清澈的兄弟关系,他嘴边上挂着个纯洁清澈的笑。

我还没明白过来,晕晕顺着他往前,走了半会,要到山脚了,才蓦然回神——什么人啊!太坏了!

我罢工不走了,再突然发力甩开他,就跑,抓着头上草帽,火急活燎往山下面冲刺,风呼呼刮在滚烫的脸上,但还是刮不走滚烫。

他没有喊我,让我像匹脱缰绳的野驴子撒起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