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做不做队长,区别还真不大。先说工作职责,我并没有从打杂方面的工作转移到管理方面的工作,还是守着这个楼盘的b座,还是跟保安小刘、小邓三班倒。其次,人际关系方面也几乎没有任何的改变。
刚开始,还会有个别保安很客气或很胆怯地叫一声“王队长”,后来大家也就不自觉地回归到对我最初的称呼。“老王,出去抽根烟。”“老王,出去打会儿牌。”“老王,出去喝点酒。”我不是很介意,反倒很欣慰,因为当队长前,他们有时连“老王”都省略了,而以“喂”、“嘿”来代替。
我最喜欢别人喊我“出去喝点酒”。酒精对我来说是奢侈品,也是必需品。没钱时买一瓶,有几个小钱时买一斤白酒,冬天的时候老乡还会捎来一坛子黄酒,温一下喝,胃里倍感舒服。偶尔我也能喝上几口红酒,那都是托阔太太的福,她们把喝不完或喝剩下的红酒送给保安队,几个人拿装饭的铁盆子这么一分,看着那像血的液体,仿佛富人们的圣诞节那样幸福。
不过,富人的日子也不完全幸福,最近小区内和小区附近发生了几起抢劫事件,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个开宝马的下车后被捅了十刀,当场死亡。如此恶性的犯罪近年来还是首次,我这个当保安队长的自然不敢懈怠。同样不敢懈怠的还有警察,他们上周甚至派出一名便衣,密切监控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我跟张便衣的关系还不错,他是个很尽职的人,以前就经常负责这一带的案子,跟我也算有点旧交情。他除了身穿便装在小区游弋以外,有时候还会做一些上门造访、了解治安状况的问话工作。每次拜访住户前,他都会把时间安排告诉我,让我提前跟相关住户打好招呼。他真的是个很尽职的人。
相比之下,我没那么尽职。现在我特别后悔今天早上喝的酒。
大概是上午七点吧,小刘交接班时留下了三分之一瓶二锅头。闻着那近乎工业酒精的浓烈香气,我的瘾又犯了,就着早餐的一碟花生米和几个肉包子,十分钟就把二锅头给消灭干净了。
我喜欢喝酒,是因为我喜欢这种微醉的感觉。全靠这种微醉的感觉,我可以把所有的不顺心和不痛快都暂时忘记。
与其说我喜欢微醉的感觉,不如说我喜欢忘记的感觉。
然而,今天早上由于喝了酒,我连我的正业都忘记了。本该在门口盯着出入的人群,结果却陷入了一片迷糊中,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看了什么。
作为保安,本来迷糊一下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毕竟有电子监控系统。可不巧的是,今天凌晨五点时b座西侧电梯口和西侧电梯内的电子眼出现故障,而东侧电梯从昨天开始就坏了,据说明天才有人来修理。
用程警官的话来说就是,西侧的上升通道完全处于无监控状态,东侧的上升通道又无法运行,而北边的楼梯虽然平时很少人使用,但由于未设置任何电子眼,也处于无监控状态。总而言之,b座几乎就是毫无防守的空白地带。
在一片空白地带里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作为队长我的是责无旁贷的。程警官用犀利的眼光看着我,“你坐在b座的唯一入口处,就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人进来吗?你应该对这个楼的住户都非常熟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