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章:不离不行吗?

“所以呢?”周爱佳好笑的转身看他。

宋朝伟的脸色倏地就变了。

有点完全看不懂周爱佳一般地看向了她。

周爱佳见他那难看的脸色,再一次笑了,“所以这就是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律师的原因,总觉得自己很聪明,也总觉得所有的人都看重利益超过情感。”

“我既然能让你看到我名下的资产清单,就代表我压根就不在意被分割财产。”

“再一个,沈央没告诉你,他想要的不过是我们的儿子的监护权,而不是钱吗?如果他想只是想要钱和房子,而不是要儿子,我们压根就不需要律师,我可以把钱都给他,我没有意见。”

说完,周爱佳转身就走了。

留下宋朝伟恨恨地握了握拳,觉得这两天在这对夫妻身上,

受到的憋屈,胜过过去三年里的总和了。

你说你们既然彼此都这么明白和看重对方的品行,你们离什么婚啊!

没外遇,夫妻感情也有、彼此信任对方的某些良好的品质、然后就算离婚也不愿意伤害对方的名誉,彼此还都不在意给对方多一点的财产,尤其是周爱佳这方,资产总和已经逾千万了,竟然也表现的这么大方。

你说说,这样的夫妻,还离哪门子婚?

这不是诚心让律师来当摆设的吗?

总算他们彼此在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上,有异议。

那么问题现在又来了,他是代表男方利益的代理律师。

能让女方败诉,放弃抚养权的无非就几个途径,一是女方经济能力不行,不能提供给孩子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但是周爱佳显然经济条件绝佳。

本地人,有房,有资产,父母都在身边,家里还是做教育产业的,她名下的彩虹教育,本身就从少儿全托,到小升初全面

培训班都有。

相反沈央那边,虽然也有房有工作,经济条件良好,可这个对比周爱佳的情况,就不占优势了。

尤其是孩子刚周岁,原则上虽然有男孩尽可能跟父亲生活,女儿可以优先判给母亲,但是4周岁以下的孩子,不依从这样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