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章:不离不行吗?

沈央和周爱佳的双胞胎儿子这么幼小,法庭肯定不会考虑让这么小的孩子,离开母亲的。

这第一项,沈央没机会。

那就是夫妻双方有过错的一方,会在争夺孩子抚养权上,区域劣势。

然而这两个人都相信对方的人品,也简称他们的婚姻里,对彼此都是忠诚的,不存在第三者和过错方。

相反,在照顾家庭上面,周爱佳这个当妈妈-的,还是很合格的。

她的工作相对清闲,极少加班,几乎没有出差,因此几乎天

天都是正常上下班,回家就陪孩子。

连寄住在他们家的那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沈央老家远亲的孩子,在学校里的家长会什么的,都是周爱佳去出席。

可以说,作为母亲,周爱佳无疑是恪尽职责的,这方面不容他找到攻击借口。就算有,比如他像刚才一样拿出那样可以莫须有的证据,来进行引导性的辩护,可这也必须得到他的委托人的认可。

显然,沈央昨天就提出了反对,不允许他用脏的手段,去污蔑和损害周爱佳的名声,以达到目的。

这一条路,无疑又被堵死了。

那这官司想赢,那是真的难了。

按照现有的态势下去,任他巧舌如簧,也不可能替沈央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

除非周爱佳方肯主动放弃。

可刚才周爱佳的态度也表明的很清楚了,千万钱财可以不要,想要孩子,没门。

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这官司他如果硬要接下去扛到底的话,也只有一个结果,必输无疑!

本来昨天他暂时的安抚沈央的反感的时候,说的是争取调解的时候,就把离婚的争议给解决掉,这样就不必非要开庭上庭去进行诉讼了。

当时他不过是嘴上说说的,实际上心里想的却是,必须要在法庭上,风风光光的打赢这场官司,不但要尽可能的分割到财产,还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哪怕只是双胞胎中的一个。

毕竟他们有两个儿子,考虑到夫妻双方都是父母的感受,法庭也不是真的那么不近人情的,非把两个孩子全判给一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