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不一样的专利法案

之前帝国没有专利一说,也是阻碍民间科研团体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民间科研团体,如果科研成果得不到适当的保护,收取不到应有利益,那根本没有办法维持正常的科研工作,大家都想不劳而获。

大唐帝国作为一个星际国家,专利法案与地球上的各国专利法有很大的不同,这个专利法案既要保护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但又要防止像地球上出现的专利壁垒,阻碍相关行业的发展的情况出现。

专利法案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专利保护年限及范围,在这方面,帝国的专利法规定非常灵活,虽然有一些硬性规定,但更多的是供申请方自由选择。

法案规定,某项专利在主要研发地所在的星球上面可以免费受到专利保护外,还可以在周边星系选择十个生命星球作为保护范围,但这十个星球是要收取

专利保护费,不过费用非常低。

超出这个范围,在别的生命星球上同样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但费用就不会那么低了,所以一项专利想要在更大范围内防止别人直接免费拿来应用,就得花费大量的资金来申请更多星球的专利保护。

当然,法案中的灵活之处体现在向超出十一个星球之外的其他星球向申请专利保护时,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保护年限,不同年限需要交纳的费用不同,年限越少,每年的费用越低。

从这点可以看出,大唐帝国的专利法与地球时代各国的专利法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如果是在地球,某项科研成果的申请专业一旦得到审批,不说是国际专利,就算是只在本国的专利,受保护的范围也是在全国范围内。

大唐帝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但专利保护却是要分生命星球来区别对待的,这样规定有多方面考虑的。

一方面,专利法的主要目的虽然是保护专利所有人的科研成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不被非法侵占,

但大唐帝国不是只有一颗生命星球,如果一项专利保护范围过大了,这使得整个帝国相关产业成本过高,让专利持有人收益过大,这不利于整个帝国的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专利持有人凭借手中相关产业的一系列专利壁垒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法律条文中规定超过十一个星球的范围后,其他星球专利年限不得超过十年。

虽然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某项专利最多可以申请多个星球的专业保护,原则上可以申请在帝国所有星球受到保护,但法律规定专业保护费用是递增,这能极大的遏制某项专利受保护的范围过大。

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于申请专业保护的十一个星球的年限最多为二十年,超过这个年限,专业保护自动解除,不充许延长保护年限。

这样的规定让那些科研人员既能得到专业带来的收益,但又不能无限期地从某项专利得到源源不断的收益,让他们不得不投入新的科研当中,从而促进帝国科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