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份,是由宫中太监,根据都察院及军务处下属军纪司递呈的各项奏报,编制的《都察速报》。
此报列举的是各级官员,尤其是军政重臣,所涉的不法行为、失职渎职、政务懈怠等情况,其中也包括将领的失察行径。
这份《都察速报》乃是绝密文书,仅供御览。
都察院有“风闻奏事”之权,凡朝中或地方有风吹草动,哪怕尚未查明实情,只要有所耳闻,亦可据此呈报。
至于所涉内容是否属实,尚须进一步核查。
有时不过是道听途说,有时却也暗藏真实的贪污受贿或官员的其他违法乱纪之事。
军纪司所侦知的情报,也多半类似。
而其中所涉诸事,有的虽谈不上罪大恶极,亦未必构成明确的犯罪,凡属尸位素餐、敷衍职守、擅权妄为之流,亦照样记录在案。
更有些事情,看似寻常,却隐有异样,或是内中涉及官员众多,责任归属难以厘清,暂无法定罪,便以“待察”之名,列于简报之中。
种种问题,千头万绪,不一而足。
朱允熥令都察院与军纪司每日将此类情报汇编成册,专供自己亲阅,以掌握朝廷官吏、军将的动向与言行。
这,实则便是一份最高级别的人事监察专报。
此报虽然与前述几份简报在内容上偶有重合,重点却大不相同。
前者意在通览大局,掌控国家的军政事务。
而这份《都察速报》则更侧重于对官员将领的情报收集。
也能揭示官场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捕捉风向,是朱允熥维系朝纲、洞察官场动向的重要凭依。
由于这份《都察速报》涉及大量朝廷高官、军中将领的私密事务与言行失当之处,内容极为敏感,故其整理与归档的工作,皆由宫中心腹太监亲自执行,以防消息泄露,流于外朝,引发不必要的纷扰。
这四份简报之间,内容虽各有侧重,却往往彼此交叉、相互印证。
如其中一处信息有虚妄不实之嫌,常可由其余几份中窥出端倪、查出破绽。
如此安排,也是一种无形的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由于是“简报”体例,其内容多为精炼提要,省去冗长细节。
朱允熥每日不用花费多少时间,便可全部一遍。
倘若有需特别引起皇帝注意之处,便会在页眉或标题上以红笔标注“急”、“重”字样,或附上请求皇帝批注的建议。
如果朱允熥读后认为某件事有必要进一步了解详情,就会令下面再补递一份有关此事的详案。
有时他也会直接在简报上批以手谕,或作圈点点评,以示态度。
但这一切,均取决于他个人意愿。
也就是说,简报呈上之后,朱允熥究竟看不看,看得是否仔细,是否批复,全由他自行决定,无需对任何人交代,更无人能知晓他有没有看。
无论是政务大臣,还是军务大臣,皆不得过问,亦不敢过问。他们只知职责所在,不敢妄度圣意。
朱允熥也有意保持这种神秘。
既然朝中设有政务处、军务处,许多事务本就应由两处自行裁断。
若无圣旨,便由大臣依例办理。
若有明诏,方按旨行事。
如此分权设制,既可减轻天子负担,又能提高政务效率,避免事事皆赖皇帝裁决而致朝政壅滞。
当然,若有大事临头,政务大臣或军务大臣认为事关根本,必须得有皇帝御旨,自己又不敢擅作主张,而陛下又迟迟未发批示,他们便会觐见皇帝,请求圣上裁断,以正事理。
如今大明朝内外事端繁多,大小事务皆堆积如山,实在难以一一亲理。
西南金川之战,自然重要,但尚未到“十万火急”的程度。
既无崩盘溃败之警,亦无摧枯拉朽之捷,一切都在稳步推进,尚属可控之局。
递呈陛下的几份简报之中,自然也有提及此战,记述得中规中矩,按例行文。
皇帝是否,是否细览在心,他们并不清楚。
既未见批示,又无召见大臣面授机宜,他们便默认此事无需特别请示天听,自行斟酌裁决。
这种默认与沉默,本身也是一种君臣之间磨合后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