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虞贵妃再盛宠不衰,也不过是宫娥出身,没有庞大的母族帮衬,再貌美的女人也有人老花黄的一天。不过吗嘛,倘若重阳节上九王择了一位世家小姐,亦或手握兵权的千金贵族,那么他将如虎添翼。
太子殿下素来将九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二人明里暗里逗了这么多年,你身为殿下明媒正娶的太子妃,居然不知?”
“哦,”我装作洗耳恭听,善意地笑了笑,“皇宫中的关系错综复杂,我管那么多做什么?”
如此看来,承煜与死在大火中的阿沐果真有一段交情不浅的前缘。
在一匹虎视眈眈的狡猾狐狸的觊觎下,没有请丞相家的千金亦或将军府的小姐来坐镇东宫,反倒择了一个对他毫无帮助的女人。
唉,都说红颜祸水,今日我也算领教了。
“好漂亮!阿沐,你的手真巧!”宛宁来了兴致,稀奇地抢过我手中的物什,赞不绝口,“我说你在鼓捣什么,原来是在绣荷包!真好看呢,是送给太子殿下的吧?如果我会绣就好啦。”
那是一个青蓝色的桃形荷包,小巧玲珑的 ,上面用金丝绣着一只翩然的大雁。我喜欢白雁自由的姿态,我爱慕的男子和大雁一样,只是缺少大雁的自由。
我喜欢青南。喜欢了很久。
如果人有前世,那么我前世一定喜欢着他。
如果人有来生,那么我来生一定忘不了他。
自成婚那日遇刺,闹得不欢而散,承煜便再也没在长乐殿留宿,旁边的长信殿非凡热闹,内室太监用鸡鸣似的尖嗓喊着:“太子殿下驾临长信殿!”最后的几个字炫耀似的咬重,生怕我心里不够酸。
宛宁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以为我郁结于心,宽慰道:“阿沐,你是正宫娘娘,何须怕她那个狐狸精?”
我发现了,无论男女,只要惹她不快的,统统以“狐狸精”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