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是有限的,而东北有五十万大军,有无数个战场。
他只能更拼命的赚钱。
奉天是张氏的老巢,张义山在此经营几十年,根深蒂固,城中百姓尚且不怕,除男丁少了许多外一切照旧,然而四面八方涌来的百姓让奉天城拥挤不堪。
每天,远处都有轰隆炮声响起。
百姓们从四散奔逃到习以为常,只用了很短一段时间。
二爷从一开始就没怕过。
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怕过什么。
倒是他那个傻儿子,走之前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他不过是轻轻呵斥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傻儿子就一把保住他真的嗷嗷大哭。
“爹我走了你怎么办啊!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二爷打断他:“你自个儿不想上战场别拿我做筏子。”
傻儿子松开他,红着眼睛抽鼻子:“我不怕,爹,我不怕打仗。我怕我回不来,我回不来你往后咋办?你不会挣钱,花的又多,没有我,你老了咋办。”
二爷沉默了好大一会儿,他在把怒火往肚子里咽,半晌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怕就活着回来!”
他承认,他有一点儿感动,不过也只是一点儿。
要是把一个傻小子的话当真,他就不是他了。何况,这个傻小子是他从乞丐堆里扒拉出来的,感激他报答他天经地义。
二爷心安理得地想,全然不记得自己只是往这个傻小子头上砸了几块碎银,扔了一句看你可怜我收你当儿子,此后十来年都是傻儿子照顾他。
对二爷来说,这个傻小子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调剂,毕竟他谋生的法子和旁人不一样,很容易招来杀身之祸,压力太大。要是没有一个单纯到傻乎乎的人在旁边尽心竭力地伺候他,生活未免太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