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没有山林,没有河流,只有每天刮不尽的黄沙和绵延不绝的黄土高原。我就出生在四十七年前的高原上,那时候我还不叫盼兮,我叫盼娣。”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张盼娣从呱呱坠地起就注定成为被全家厌恶的存在,她上有三个姐姐,下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她们姐妹长的不一样,名字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招娣”、“想娣”、“唤娣”、“盼娣”。

她们的童年也差不多,大约都是天不亮就起来喂猪烧火做饭,农忙季节伺候完一家老小吃喝接着就要去地里劳作,大的背着弟弟锄地,小的撒种播种,运气好的回家做饭能歇一会儿,运气不好的从早干到晚还要看着弟弟,躺床上后全身的骨架像被拆开重合。

这样的生活张盼娣一直过到八岁都没觉得哪里不妥,像蝼蚁也并非知道自己是蝼蚁,只觉生来如此,未感可悲。直到大姐出嫁。

“我父亲收了老头的两头老黄牛就让我大姐跟她走了。”张盼兮在灯火阑珊中喝着法国红酒,慢慢回忆,“我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她,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傻子,腿被打断了一只,两只眼睛都瞎了,连我的声音都不认识。”

“后来我父亲赌博把家里输的精光,只能靠二姐赶紧嫁人收彩礼钱才能不被人打死,那年我二姐十四,嫁给了同村的老光棍,她婚后第二天我去看她,她一直在哭,被子一掀开,床上全是血。”

“三姐在出嫁的前一天从家里逃了出去,失踪了很久,等找到时人已经被狼啃干净了,只能靠衣裳辨认,父亲哭了很久,说如果她还活着,起码值三亩地。”

夏光听得牙齿都在打寒颤,她才发现自己小时候从来都没听母亲提起过她的家人,别的小朋友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她似乎都没有。

“我不爱你爸爸,为什么还要嫁给他。”张盼兮眼睛亮着,笑意盈盈,“因为我要活下去啊,只要他能带我离开那个地方,不管是你爸爸还是别人,我都要不择手段的搭上。”